• 我校李秀香老师关于我国垃圾分类实践方面的建言被省侨联《侨情专报》采用
  •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6-26    字体:[ ]
  • 近日,江西省侨联侨情研究员、全国人大代表李秀香对我国垃圾分类实践中成本高效率低亟待国家层面出解决提出的5条建议被江西省侨联《江西侨情专报》采用,发表于2020年第23期,并报送中国侨联办公厅

    习近平同志高瞻远瞩,2013年7月在湖北考察时就指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习近平同志多次就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2019年6月再次批示指出,“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体现”。自2017年国务院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到2019年7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已进入垃圾强制分类时代。但调查发现,目前在全国垃圾分类推行过程中仍存在成本高、效率低等诸多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可能一方面造成劳民伤财,部分城乡会因噎废食;另一方面又会导致偷倒垃圾行为滋生,败坏社会风气。

    2019年6月3日,习近平同志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习近平同志的重要指示是我们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遵循,为此,李秀香老师提出建议如下:

    (一)完善法治保障,强化统一管理。

    一要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垃圾分类的基本法、综合法及专项法,从而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体系。二要尽快落实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工作,有效解决政出多门,效率低下问题。

    (二)加强源头控制,夯实企业责任。

    在生活垃圾源头控制方面各级政府和企业都要积极履行具体义务。一是政府层面,应通过向生产企业征收生态税等措施,实施负向激励,并约束生产商尽量减少过度包装,积极收回包装或废弃物。同时,必须要增加纤维织物袋子和纸袋的供应量,并提高该类产品的质量,使之能够替代塑料袋。二是企业层面,生产厂家必须尽到回收废弃物的责任,出售商品时可由消费者交付包装(如瓶子等可回收物品)、固体废弃物(如冰箱、手机等电器或电子废弃物)等回收押金,回收后退还。

    (三)建立统一标准,细化分类守则。

    要对垃圾进行科学精细化分类。

    (四)规范运输管理,保障末端处理。

    一要精细化回收运输体系管理。二要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五)摒弃传统思维,构建智能服务。

    一要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突破传统思维逻辑,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二要加快垃圾分类及处理的技术革命。三要借助智慧手段推进垃圾分类。